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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1507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师继网学[2015]44号

各校外学习中心:

    为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发挥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特开展网络教育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评选比例

    1、评选范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的2015年7月应届毕业生。

    2、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各学习中心2015年7月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评选名额由网络教育部依据各学习中心实际毕业人数核定优秀毕业生数指标。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在读期间未受过处分;

    2.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热爱所学专业,加权平均成绩75分(含)以上,毕业论文一次性通过;

    3.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积极参加我院和学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优先考虑; 

    5.学生在其它方面表现特别出色,为学院带来较大荣誉的,也可破格评为“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学习中心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细则,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人数内确定初选人员并填写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2.请各学习中心于2015年9月11日17:00前完成优秀毕业生推荐和公示(不少于7天)工作,并将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须加盖公章)邮寄至刘雄伟老师处, 邮寄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学生公寓F座2层网络教育部,联系电话:010-58802255转8650,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电子稿及学习中心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发送至liuxiongwei@sne.bnu.edu.cn。

    四、评选结果公布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结果于9月底在我院网络教育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sne.bnu.edu.cn或http://www.bnude.cn。

    五、奖励方式

    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

    1、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2、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统计表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网络教育部

二O一五年七月九日 

2015-07-09  网学44.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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