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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7年春季招生简章和上报2017年度招生计划的重要通知

作者:招生管理与服务办公室   2016-10-31

师继网支〔2016〕62号

各学习中心:

    2017年春季招生已经启动,请参加春季招生的学习中心认真填写2017春 “招生简章申请”,同时根据教育部文件的要求,请各学习中心上报2017年度招生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学习中心用各自用户名登录我院网络教育平台,填写“招生管理”下的“招生简章申请”,2017年招生简章有两种:折页和单页,请根据实际需求申请。

    二、关于年度招生计划请各学习中心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登录平台的“招生管理”模块,进入“年度招生计划”,选择“招生年度“为2017,计划招生时间分别选择2017年3月份、2017年9月份(代表2017年春、秋季招生),然后参照招生简章中的专业设置具体填报;

    2、请注意“信息管理”和“职业教育管理”等专业只能报专升本层次,“应用中文”、“书法教育”专业只能报高起专层次,“书法学”只能报专升本,“传统文化教育”只能报高起专;

    3、招生计划人数应以5的倍数上报,如5、10、15、20……,收费标准以建站协议为准;

    4、我部会根据各中心前一年的招生情况和办学能力对各中心上报的年度招生计划进行一定调整,并上报教育部备案;

    5、请学习中心务必查看我院调整后的年度招生计划,并在计划内进行招生,在招生规模不变的情况下,专业可以适当调整;

    6、学习中心在招生过程中如果规模突破招生计划,请及时与网络教育部联系。

    三、请参加招生的各校外学习中心务必于2016年11月15日前填报招生简章申请和年度招生计划,逾期不报者将默认为不参加2017年春季招生,在招生过程中我们将不再传达或发放有关招生的通知或招生宣传资料。

    四、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李永康老师联系,电话为:58802255-8720。

    望各中心与我部共同努力,做好2017年度网络教育招生工作,促进我院网络教育健康长远发展。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网络教育部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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