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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教育本科学生201609批次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教学运行中心  

师继网教[2016]70号

各学习中心、各位同学:

    201609批次学位论文初评工作已经结束,即将进入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答辩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管理规定及要求

    关于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规范和要求,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网络教育本科学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规定》(附件一)。

    二、学位论文答辩具体安排

    1、2016年12月12日:工商管理专业进行答辩(9:30开始)

    2、2016年12月13日:小学教育、教育管理专业进行答辩(8:30开始)

    3、2016年12月14日: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业进行答辩(9:00开始)

    4、2016年12月16日:法律专业进行答辩(9:00开始)

    5、2016年12月16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答辩(14:00开始)

    6、2016年12月19日: 学前教育专业答辩(8:30开始)

    7、2016年12月20日:应用心理学专业进行答辩(8:30开始)

    8、2016年12月21日:汉语言专业进行答辩(9:00开始)

    9、2016年12月21日:现代教育技术专业答辩(9:00开始)

    10、2016年12月28日:会计学专业进行答辩(8:30开始)

    答辩名单及答辩顺序见《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201609批次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附件二)。

    三、设备测试

    1、各学习中心必须事先做好网络及视频会议系统的测试工作,设备测试请与学院朱晓彤老师联络,联系电话:010---58802255转8850。

    四、答辩准备

    请各学习中心尽快根据答辩名单通知学生,如因人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答辩,需在答辩开始前三个工作日提出延期答辩申请。

    五、答辩方式

    1、视频答辩:北京市外学习中心采取视频答辩的形式,需在答辩当天提前十分钟登陆平台调试好耳机、话筒等设备;

    2、现场答辩:北京市内学习中心参加答辩的学生,要求全部来学院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12号京师科技大厦A座13层(电梯12A)1318室,参加现场答辩的学生需自带一份纸质学位论文,提前十分钟到达答辩现场。

    六、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初评成绩为合格的学生,可以学习中心为单位提出答辩申请,须在答辩前三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表发至:anlei@scett.bnu.edu.cn;

    2、凡未参加答辩学生,其学位论文成绩为不合格。望各中心提前通知学生,做好参加答辩的准备工作。学位论文不能重修,请各中心及答辩学生引起重视。如有问题,请与学院安蕾老师联系(010-58802255转8990)。

    3、答辩安排表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会有时时变更,请各学习中心和学生随时关注变更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一: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网络教育本科学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规定.doc

附件二:201609批次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xls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网络教育部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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