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81-2468

关于2016年12月统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学生管理中心   2016-09-08

各学习中心、各位学生:

根据“网考电函[2016]34号2016年9月考试工作安排”及“网考电函[2016]35号2016年12月考试工作整体流程”的通知,现将2016年12月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12月17-20日,每门课程考试时间90分钟。

二、报名缴费时间:2016年10月19日9:00至11月7日17:00

三、学院开设专业应参加的统考科目: 

无标题文档

层次专业统考科目
高起本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
     教育管理、工商管理、
     电子商务、行政管理、
     信息管理、应用心理学、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 法 律、现代教育技术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
汉语言文学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A)
计算机技术与应用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B)
数学与应用数学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A)
专升本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所有专业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四、考试方式:全部实行网上闭卷机考。

五、考试考点:经网考办批准的全国各地考点,具体名单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cdce.cn。

六、考试收费:根据“发改价格[2010]955号”文件规定向考生收取考试费。收费标准:35元/人?科。

七、关于异地报考统考的申请

各中心若有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跨省异地考试的学生,请调查核实后于2016年10月12日前将“跨省异地报考申请表”(表样见附件)及相关证明(订在申请表后)邮寄至刘雄伟老师收。“跨省异地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表样见附件)发E-mail。申请须有学生本人签字、学习中心负责人签字、学习中心盖章。逾期不予办理。

关于证明材料的说明:出差、工作调动请出示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探亲、搬家请出示探亲地或搬家地出具的相关证明,请街道或村委会加盖公章;其他原因请出示相应证明。

八、关于统考免考的办理

请各学习中心严格审查学生的相关证书原件,初审合格后填写“免考申请表”,并于2016年10月15日前将本中心的学员免考纸质资料邮寄至刘雄伟老师收。电子版资料发E-mail 。逾期不予办理。若电子版资料数量多,请刻成光盘,与纸质材料一并邮寄。

1、统考免考所需资料:

 电子版资料:免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必须扫描原件,确保字迹清晰,以学生学号命名)、免考汇总表的电子版(按照学号升序排列);

 纸质资料:纸质免考申请表(须有学生本人签字、学习中心负责人签字、学习中心盖章)、免考证明复印件、免考学生汇总表(依据“电子版汇总表”打出后加盖学习中心印章)。

2、注意事项:

(1)新生备案注册半年后方可进行统考免考的申请;

(2)依据“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申请免考的学生,须提供在“教育部考试中心证书查询系统”查询到的截图;

(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查询网址: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query.cn?op=doQueryCond&sid=300&pram=certi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查询网址: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query.cn?op=doQueryCond&sid=280&pram=certi;“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查询网址: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query.cn?op=doQueryCond&sid=280&pram=results;

(4)尚未在教育部注册的学生,无申请统考免考资格; 

(5)请务必保证学员的学号、姓名、免考科目与免考原因的正确性;

(6)保证免考学生汇总表与免考申请表顺序的一致性,每位学员的免考证明复印件钉在相应的免考申请表后面;

(7)使用附件中的“免考学生汇总表”及“免考申请表”,勿自行删减;

(8)统考成绩已经合格的,无须再申请免考。

(9)请于截止日期前邮寄材料,逾期不予办理,将与下一批次一同办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雄伟

联系电话:(010)58802255转8650       

电子信箱:liuxiongwei@sne.bnu.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12号京师科技大厦A座1313室 

邮编:100875

附件:

   1、网考电函[2016]34号  2016年12月考试工作安排

   2、网考电函[2016]35号  2016年12月考试工作整体流程

   3、跨省异地报考申请表

   4、跨省异地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

   5、统考免考申请表

   6、统考免考学生汇总表

 

附件.rar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网络教育部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