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组织管理的通知
作者:网络教育部师继网教[2017] 87号
各学习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组织管理工作,严格考风考纪,现要求各学习中心:
1、继续认真执行主考负责制。
各学习中心主管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本次考试,作为考试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考点的考试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巡考教师的工作,及时处理巡考教师反映的问题。对于免巡的考点,需签署主考承诺书,由主考全权负责该考点的考风考纪。
2、学生须持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学生参加考试需持有身份证或等同于身份证的有效证件,验证入场,严禁替考。
3、做好考区封闭性管理。
要求学习中心的所有考区封闭管理,给考生营造安静、严肃的考场氛围,考生验证入场,严禁一切闲散人员、无证件人员进入考区。
4、做好严格考风考纪,认真核对考生信息。
5、妥善留存考场记录。
因评估、年检等工作要求,请学习中心务必完整填写考场记录表,此表一式一份。学习中心需认真完整的填写考场记录表,并复印留存,原件整理后随期末考试试卷一起寄回学院。
6、学院考试领导小组:
主 考:亓俊国
副主考:刘向霞
成 员:杨 阳 于洪涛
考试值班电话:58802255-8570
特此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网络教育部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