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教育本科201709批次学位论文写作通知
作者:教学运行中心师继网教[2017]50号
各学习中心:
从即日起启动201709批次学位论文写作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说明如下:
一、学位论文写作条件规范及要求
学位论文写作是申请学位的必要环节,需符合学位论文写作条件者方可进行写作,具体写作条件请参见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网络教育本科学生学位论文写作管理规定》(修订)以下简写为《规定》。
二、学习中心选课
请各中心在9月8日前完成平台选课,并填报附件4。
三、学生选题
学位论文选题建议学生自拟,学院提供的论文题目仅供参考,学生必须根据专业方向进行细化,不可直接使用原标题。学位论文必须是学术性论文,不允许提交实践调查报告类型的论文;论文题目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变动。
四、论文写作进度
1、论文选题、提纲的写作时间为:7月17日--10月13日,截至10月13日当日尚未提交论文提纲者,系统自动取消本次学位论文写作资格,具体说明请参见《规定》。
2、论文写作:论文稿件写作时间为10月14日--11月30日,平台在11月30日24时自动关闭,论文写作结束。
五、论文写作动员
论文动员是论文写作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本次学位论文动员时间:8月31日--9月29日,望中心尽快做好动员工作,及时通知学生开始写作,保证学生论文写作的顺利进行。
六、学位论文成绩评定
1、论文答辩:学位论文初评成绩良好(含)以上者,需全部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初评成绩为合格有意愿参加答辩者,可以在答辩日前三个工作日提出答辩申请,审批合格后可参加论文答辩,具体请参见《规定》。
2、抄袭:学院将严格查处论文抄袭行为,无论任何环节发现论文有抄袭行为者,当即取消其写作资格,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3、答辩延迟:如学生无法参加本批次学位论文答辩,需在答辩日前三个工作日做出延迟答辩申请,中心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将申请文档发送到史老师邮箱:shixuenan@scett.bnu.edu.cn ,邮件确认后方可安排在下一批次答辩。如无申请,视为放弃答辩,论文成绩不合格。
学位论文写作是重要的教学环节,且只有一次机会,不可重修,学位论文的写作在时间安排上也比较紧迫,请学习中心接到本通知后即刻着手相关工作的落实,确保按时间进度的规定完成工作。如有问题,请咨询学院史雪楠老师 010-58802255-8560。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位论文写作管理规定(修订)2010-2-24.doc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网络教育部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