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在籍生个人关键信息校对工作的通知
作者:数据运行中心师继网数[2018]77号
各学习中心:
随着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对网络教育信息管理的日益规范,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关于学生关键信息管理工作要求,毕业生的关键信息原则上不予修改。基于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部毕业生与在籍生个人关键信息存在误差的实际情况,现开展对在籍学生个人关键信息的全面清查工作。要求各学习中心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学习中心将学生个人关键信息打印成册,要求学生确认并签字。学生签名册由学习中心存档。
一、在籍生关键信息核对具体要求如下:
1、核对在籍生信息:证件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确保平台上的这5项信息与学生身份证上信息完全一致,手机号码、工作单位由学生在平台更新。
2、核对在籍生前置学历信息:一学历学校代码、一学历毕业学校名称、一学历毕业专业、一学历证书编号、一学历毕业时间,确保这5项信息与一学历证书上的信息完全一致。
3、经核实确认有错误的学生信息,请学习中心在平台提交学生关键信息更改申请。操作界面如下:
4、截止时间:请各中心于2019年01月04日前将在籍生个人信息确认无误确认单,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中心公章邮寄刘艳辉老师处。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12号京师科技大厦A座13层(电梯12A)1307B室 刘艳辉收 联系电话:010-58802255-8520
特别提醒:未核查学生关键信息并向我部提交核对结果确认单的学习中心,我部将不再接收该中心毕业生信息勘误申请。
5、招生报名时,请学习中心一律采用身份证读卡器采集信息,并对前置学历信息进行核对。
要求各学习中心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上述要求操作,把好学生信息关,严谨、细致地做好学生信息采集和维护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网络教育部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