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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12月统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统考  

师继网学[2018]64号

各学习中心、各位学生:

    根据“网考电函[2018] 24号2018年12月考试工作安排”及“网考电函[2018]25号2018年12月考试工作整体流程”的通知,现将2018年12月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8年12月15-18日,每门课程考试时间90分钟。

二、报名缴费时间:从2018年10月23日9:00开始,到本次统考全国可报考总名额(617000科次)约满为止,系统将自动结束本次报考。

三、考试方式:全部实行网上闭卷机考。

四、考试考点:经网考办批准的全国各地考点,具体名单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cdce.cn。

五、考试对象:在学籍有效期内,符合统考条件的本科学生在入学满一年后方可进行报考,即201709(含)前入学的学生可参加本次统考。在统考安排的时间和公布的考点进行预约考试。

    为有效利用考试资源,从2018年开始,对报考统考后有缺考行为的考生,缺考科目的报考次数将限定为3次(不含本次缺考,但含以后的缺考)。

六、考试收费:根据“发改价格[2010]955号”文件规定向考生收取考试费。收费标准:35元/人·科。

七、机考约考原则及规定

    报考缴费采取限定日期、限定考试轮次、限定学籍、限定考试次数和限定人数的约考方式。在各次约考时间内,报考将限定人数,按先约先考、约满为止的原则报考缴费。为方便考生了解报考进度,报考系统将提示可报考剩余名额。

    按国家对网络统考预算制管理的要求,2018年12月统考的报考总名额为:617000科次。因报考总名额限制,为保证毕业季考生的报考权益,本次报考从2018年10月23日上午9:00 至 2018年10月26日上午9:00(即三天时间内),只允许入学日期为201703(含)前专升本层次的考生和入学日期为201503(含)前高起本层次的考生进行报考。2018年10月26日9:00开始,符合报考条件的任何考生均可报考。

八、关于异地报考统考的申请

    各中心若有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跨省异地考试的学生,请调查核实后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跨省异地报考申请表”(表样见附件)及相关证明(订在申请表后)邮寄至刘雄伟老师收。“跨省异地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表样见附件)发E-mail。申请须有学生本人签字、学习中心负责人签字、学习中心盖章。逾期不予办理。

    关于证明材料的说明:出差、工作调动请出示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探亲、搬家请出示探亲地或搬家地出具的相关证明,请街道或村委会加盖公章;其他原因请出示相应证明。

九、学院开设专业应参加的统考科目:

层次专业 统考科目
高起本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会计学、

教育管理、工商管理、法律、

电子商务、行政管理、信息管理、应用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现代教育技术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

汉语言文学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A)
计算机技术与应用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B)
数学与应用数学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A)
专升本招生简章公布的所有专业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雄伟

    联系电话:(010)58802255转8650       

    电子信箱:liuxiongwei@sne.bnu.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12号京师科技大厦A座1302室

    邮编:100875

附件:

1、网考电函[2018]24号  2018年12月考试工作安排

2、网考电函[2018]25号  2018年12月考试工作整体流程

3、跨省异地报考申请表

4、跨省异地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

附件.rar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网络教育部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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