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09批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的通知
作者:教学支持服务中心师继网教[2019]93号
各学习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学位论文质量,规范管理,杜绝论文撰写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201909批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201909批次初评成绩为优秀和良好的所有学位论文。
二、检测工作流程
学院检测工作分为“初检”和“复检”两个环节。具体如下:
1、初检(2019年11月29日—2019年12月1日)。
符合检测要求的学生自行上传进行检测,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生日后六位。检测操作方法见附件1。
2、复检(2019年12月3日—2019年12月5日)
对于初检未通过、但满足复检条件的学生,学院将开通一次复检权限。
三、检测文档要求
检测论文必须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电子版,论文电子版的命名格式为“学号_姓名_题目”。
四、检测结果评定与处理办法
1、初检
所有初评成绩为优秀和良好的学位论文,均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参加检测,不参加检测的学生,视为放弃答辩资格。初检结果及处理办法:
检测结果 | 处理办法 |
R≤30% | 无需复检,直接取得答辩资格 |
R>30% | 修改后复检,复检通过后取得答辩资格 |
2、复检
初检不合格、但满足复检条件的学生,可在检测系统中下载检测报告,修改学位论文,并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论文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及处理办法如下:
检测结果 | 处理办法 |
R≤30% | 取得答辩资格 |
R>30% | 无答辩资格,学位论文最终成绩判定为不合格 |
五、其它说明
1、学生上传到系统进行检测的学位论文必须与本人实际论文一致,否则取消答辩资格。
2、初检和复检,学生只各有一次机会,请慎重对待。
3、初检未通过、但满足复检条件的学生可通过学院平台论文答疑区或邮件等方式和指导老师进行沟通。
4、学位论文复检通过后由学院统一上传平台,并给出初评评语。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网络教育部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