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身份信息更改规定的通知
作者:网络教育部师继网数[2019]1号
各学习中心、各位学生: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严格执行身份信息更改有关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学籍身份信息工作的通知》(京教学〔2018〕2号)的执行要求,以在校期间身份信息修改、转学转专业为重点,借助“学信网”等技术手段,严格审核学生身份信息更改申请的受理条件。含以下情形之一的,我院不接收学生的修改申请:
1、学生报名时填报的出生日期错误或身份证号码中出生日期错误。
2、学生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同时错误。
3、双重户口造成的信息变更。
4、毕业之后修改关键信息。
特别说明:因学生报名时填报的关键信息错误导致学籍、毕业信息有误或不能注册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要求各学习中心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学生信息采集(一律采用身份证读卡器)中的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更加严谨、细致地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为学生学习和毕业做好服务。
特此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网络教育部
二〇一九年〇一月〇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