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4月统考免考办理的通知
作者:教学支持中心师继网学[2019]26号
各学习中心、各位学生:
现将2019年4月统考免考办理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统考免考的办理须同时提交纸质资料和电子版资料
电子版资料:免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必须扫描原件,确保字迹清晰,以学生学号命名)、免考汇总表的电子版(按照学号升序排列);
纸质资料:纸质免考申请表(须有学生本人签字、学习中心负责人签字、学习中心盖章)、免考证明复印件、免考学生汇总表(依据“电子版汇总表”打出后加盖学习中心印章)。
请各学习中心老师严格审查学生的相关证书原件,初审合格后填写“免考申请表”,并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本中心的学员免考纸质资料邮寄至刘雄伟老师收。电子版资料发E-mail 。逾期不予办理。若电子版资料数量多,请刻成光盘,与纸质材料一并邮寄。
2、注意事项:
(1)新生注册一年后方可进行统考免考的申请;
(2)依据“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申请免考的学生,须提供在“教育部考试中心证书查询系统”查询到的截图;
(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查询网址:http://zscx.neea.edu.cn/html1/folder/1508/211-1.htm?sid=300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证书查询网址:http://zscx.neea.edu.cn/html1/folder/1508/211-1.htm?sid=280&pram=certi;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成绩查询网址:http://cjcx.neea.edu.cn/html1/folder/1508/206-1.htm?sid=280;
(4)尚未在教育部注册的学生,无申请统考免考资格;
(5)请务必保证学员的学号、姓名、免考科目与免考原因的正确性;
(6)保证免考学生汇总表与免考申请表顺序的一致性,每位学员的免考证明复印件钉在相应的免考申请表后面;
(7)使用附件中的“免考学生汇总表”及“免考申请表”,勿自行删减;
(8)统考成绩已经合格的,无须再申请免考。
(9)请于截止日期前邮寄材料,逾期不予办理,将与下一批次一同办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雄伟
联系电话:(010)58802255转8650
电子信箱:liuxiongwei@sne.bnu.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12号京师科技大厦A座1302室
邮编:100875
附件: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网络教育部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