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网络教育超出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学籍的通知
作者:教务考务中心师继网数[2020] 79 号
各学习中心: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即日起将分批、按学期开展超出最长学习年限学生的学籍清退工作。
1、第一批清理的学生名单详见网络教育平台,请学习中心做好通知工作。清退程序详见(附件1)。
2、清退学籍学生名单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2月16日。
3、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公示期结束,如有继续学习意愿的学生,可联系学习中心办理超期继续学习申请(附件2)。
4、公示期结束后,对于未提交超期继续学习申请、且在清退学籍公示名单中的学生,我部办理网络教育平台和教育部学信网的退学手续,学籍注销后将无法恢复。
5、每学期将按《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超出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学籍处理办法》(附件3),进行一次学籍清理。
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超 出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学籍处 理办法.docx
刘艳辉联系电话:010-58808925;邮箱liuyanhui@bnu.edu.cn
于洪涛联系电话:010-58806792;邮箱yuhongtao@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网络教育部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