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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网络教育教务中心  

师继网数【2021】89号

各学习中心: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关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规定和要求,我院即日起展开2022年春季毕业的各项工作。为确保毕业生学历证书发放及电子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要求及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对象
1、专升本:2019级春季各专业、2019级秋季(提前毕业)各专业;
2、高起专:2019级秋季各专业;
3、高起本:2017级春季各专业;
4、往届遗留未毕业但本届符合毕业条件的。
二、操作程序及要求
1、学习中心操作事项:
(1)及时查看初审名单:
请登陆平台,在“毕业管理”——“毕业初审结果查询”中,查看本中心的初审名单。
注意:毕业初审基本条件有三:一是满足规定的毕业修业年限,二是专升本层次一学历验证合格;三是当前所修学分≥规定总学分-毕业论文学分。
提示:如果对当前学分有异议的,请先自行在“教务管理”—“考试管理”—“学生学分查询”中查看是否为计划内课程(已作标识),如为计划外课程,则无法计算在当前总学分内。该功能可以进行批量查询,点击学生学号则会显示历次课程成绩及学分。
(2)一学历核查:
专升本学生一学历核查的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网络学历教育专升本学生一学历信息核查工作指导意见》及关于《北京师范大学网络学历教育专升本学生一学历信息核查工作指导意见》的说明。
(3)信息核对:
根据上级部门规定,从2010年春季开始,在籍生在毕业前半年内将不能进行关键信息修改或学籍异动,故请大家务必在入学后即完成学生的各项关健信息核对工作,并在规定时间里完成学籍异动。本届毕业生信息如有问题,请于11月30日前联系于洪涛老师(010—58804899),咨询修改事宜。
(4)电子照片:
请务必仔细核对“毕业初审结果查询”中“电子照片”项显示为“”的学生,并及时通知学生务必在11月12日之前通过中国图片社的“高校图像信息采集”小程序进行电子照片采集(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021年秋季备案的新生:目前暂不可采集,具体采集时间另行通知(预计在11月上旬)。
重要提示:“学籍状态”为“在籍”且“采集情况”显示为“未上传”、“已上传”、“需重新上传”、“已重新上传”的学生,均需通过手机小程序完成电子照片采集
2、学生注意事项:
(1)电子照片(再次提醒):所有涉及本次毕业且至今尚未完成电子照片采集的学生,请务必在11月12日前完成采集。未按期完成电子照片采集的学生,毕业数据无法在教育部网站进行学历注册(即不能毕业)。
(2)小程序采集照片时,一定要选择“集中采集”,每个备案批次特征码不同,请学生登录 www.bnude.cn,“在线学习--电子照片采集情况查询”功能处查看自己的特征码。
(3)核对关键信息:接到学习中心通知后请尽快上网核对个人学籍卡上的关键信息,如有变动请及时联系学习中心处理。截止日期:11月30日前
(4)填写“自我鉴定”:学生登陆平台后,在“教务管理”中填写“学生的自我鉴定”项的内容并提交即可。截止日期:11月30日前
三、具体工作安排
10月11日-12月14日:
①学习中心和通过毕业初审的学生在平台完成数据核对
②毕业学分核对
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照片采集和学生关键信息变更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交
④初审通过学生平台提交“学生的自我鉴定”
⑤各学习中心核对学费以及照片扫描费等相关费用
12月15日—12月24日:发布终审名单,学习中心最后确认
注意:本次毕业终审条件有五:一是满足规定的修业年限,二是满足规定的毕业总学分,三是满足规定的专业必修课学分;四是毕业论文合格;五是统考通过(专升本和高起本)。
提示:超出最长修业年限后无法办理结业、肄业证书,申请表见附件。申请受理截止时间:11月30日前。
1月上旬完成毕业数据上报工作
1-3月(具体日期待定)①制作毕业证书
②完成核对各项费用工作,准备证书发放
毕业的各项工作环环相扣,为确保上述工作能如期完成,请各学习中心务必根据我中心总体工作安排,提前做好你中心的毕业各项工作,争取准确、及时地完成毕业数据上报工作。
四、联系方式
负责人:陈桂霞 老师    刘小溪 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6792   
E-mail: chenguixia@bnu.edu.cn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满井路北京师范大学新校区西区北门教学综合楼三层368  
邮编:102206
1、学籍关键信息变动、一学历信息变动、一学历审核
于洪涛 老师(010)58804899
E-mail: yuhongtao@bnu.edu.cn
2、学分检查、成绩查询
张  静 老师(010)58806792
E-mail: zhangjing88@bnu.edu.cn
3、统考
武文科 老师(010)58808925
E-mail: wuwenke@bnu.edu.cn
4、毕业相关费用核对
学费核对         刘志杰老师  (010)58806378
E-mail: 11312021106@bnu.edu.cn
照片扫描费核对    于洪涛老师  (010)58804899 
E-mail: yuhongtao@bnu.edu.cn

附件:

附件1:结(肄)业申请.doc

附件2:电子照片采集操作流程.docx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网络教育教务中心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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