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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调整统考《考生须知》事项的通知

作者:教务中心  


师继网学[2021]60号

各位考生,各学习中心: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教务中心接到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网考电函 [2021]37号文件,现将上述文件内容转发给参加此次7月统考的考生。请各位考生在考前熟悉《考生须知》内容并在考试期间严格遵照7月统考调整后的《考生须知》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现将调整后的《考生须知》说明如下:
考生在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不服从规定提前离场的考生,按违纪行为处理。
    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对于已带入考室者,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并置放于考场统一指定的位置。
    请各位考生熟悉《考生须知》各事项(见附件),遵守《考生须知》参加考试。

附件:《考生须知》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网络教育教务中心
                                                      2021年7月13日

关于转发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调整统考《考生须知》事项的通知.docx

附件:
考生须知
本人参加考试,已完整阅读《考生须知》各项内容,并自愿遵守相关规定。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统考取消或延期,以cdce.moe. edu.cn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考生须服从统一安排。
1.本次统考防疫管理相关须知:①参加本次统考的考生,须提前了解并遵守考点所在地防疫要求,配合考点的防疫检查。对于不配合考点防疫检查,或检查不符合考点防疫要求的,考点有权拒绝考生进入考场。②应防疫管理工作要求,多数考点禁止外来车辆驶入停放,自驾的考生须自行解决车辆停放问题。③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为接受考点防疫检查留足时间,避免占用考试时间影响参加考试。④请考生在考前随时关注cdce.moe.edu.cn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2.考生须携带统考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统考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护照;其中:内地考生只可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港、澳、台地区考生可凭港、澳、台通行证或护照,外籍考生可凭护照参加考试;一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社保卡、医保卡、驾照、军官证和士兵证不属于统考有效身份证件,统考考点不得允许考生参加考试。未携带统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室。
3.考生到达考点后须配合考点工作人员做好入场验证工作。为严查伪造证件,所有考生经考点工作人员人工核对统考有效证件后,必须刷卡通过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验证后方可进入考场。
4.考生须按照考点工作人员要求将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已带入考室者,若不按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进行存放,对考生按违纪行为处理。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对于已带入考室者,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并置放于考场统一指定的位置,不得随身携带或者放在考桌上,不服从者按作弊处理。
5.考试开始后,考生方可答卷。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考生在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不服从规定提前离场的考生,按违纪行为处理。交卷离场考生不得在考室附近逗留,不得再返回考室续考。
6.考生参加考试时,如果遇到意外、灾害、停电、服务器、考试机等故障,无法正常考试,应服从监考教师安排,对无理取闹者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考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维护考试秩序。考试结束时间一到,须停止答题,提交试卷后立即离场。
8.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成绩无效﹔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视情节严重停考两次;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考生,取消其统考资格,同时也不再享有任何相关的免考政策。考试结束后,将在"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上公布违纪、作弊考生的相关信息。
9.统考考试纪律举报电子邮箱:jubao@mail.ope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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