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师范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优秀学习中心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作者:网络教育招生与发展中心
师继网管[2022] 20号
各校外学习中心:
为促进我校现代远程教育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推进学习中心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完善,激励学习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广大学员提供细致周到的支持服务,网络教育部启动2021年度优秀学习中心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符合评选要求的北京师范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习中心和工作人员。
二、评选要求
1、优秀学习中心评选要求
凡符合《学习中心评优指标及评分标准》(见附件1)要求和参评基本条件的学习中心可申请“优秀学习中心”,并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优秀学习中心申报表”(见附件2)。
优秀学习中心参评基本条件:
1) 学习中心管理规范,在招生、考务、支持服务等环节无投诉或违规,且在历年省厅年检年报及评估中结论为合格;
2) 年度招生20人以上,并在本地区具有可持续的发展潜力;
3) 考务工作组织规范,考风考纪良好,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4) 积极组织班级管理(需填写附件4)、统考辅导、学生活动;
5) 学费上缴及时,无任何拖欠。
2、先进个人评选要求
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习中心工作人员可申请“先进个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3),每个学习中心限报1人。
先进个人参评基本条件:
1) 所在学习中心管理规范,且当年招生、考务、支持服务等工作正常开展;
2) 负责北京师范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一年以上,能独自承担一项或多项任务,表现突出;
3) 工作认真负责、及时高效,善于沟通和交流,学员满意度高;
4) 经所在学习中心负责人同意、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三、评选时间
2022年3-4月,学习中心和先进个人提交参评申报材料;
2022年4月,网络教育部对参评学习中心和先进个人进行评分评审;
2022年5月,公布评选结果。
四、评选材料提交方式
请各学习中心于2022年4月2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icuibo@bnu.edu.cn,纸质材料需签字盖章后,快递至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满井路北京师范大学新校区西区北门教学综合楼三层 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李翠波老师收,010-58807185,邮编102206
附件:
附件1 北京师范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习中心评优指标及评分标准(2021年度).doc
附件2 北京师范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优秀校外学习中心申报表(2021年度).doc
附件3 北京师范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2021年度).doc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网络教育部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