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春季学期网络教育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通知
作者:网络教育教务中心
师继网教[2023] 5 号
各学习中心老师及学生:
本学期网络教育学籍管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习中心密切配合,按时完成。
一、学生缴费注册工作
往届春季入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03月19日前缴纳本年度的学费,完成学期学年注册。
(一)学生账号登录后,在教务管理——网银支付模块下完成。
(二)学习中心账号录后,在教务管理相关功能模块中完成。
二、学籍信息核对
(一)核对范围:规定学习年限内的所有在籍学生。
(二)核对内容:个人关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层次、专业名称、个人联系电话、录取照片、学历照片等)。
(三)工作要求:
1.请校外学习中心组织和督促学生核对学院平台及学信网上述个人学籍信息;指导学生使用真实有效身份证和电话号码,注册个人学信帐号,及时登录教育部学信网的【学信档案】页面,核对学籍信息。
2.学习中心须对学院管理平台上学生个人联系电话的准确、有效性负责,核查发现联系电话有误或非学生本人的,及时在平台【学籍管理】的【在校学生信息维护】模块中予以更正,以便学院对学生提供更好的支持服务。
3.学生本人须对学籍信息及联系方式的准确、有效性负责,核对个人相关信息有误或信息发生变更后,学生需提出勘误修改申请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应及时向校外学习中心或学院提出反馈及勘误修改申请,非关键信息可在平台【个人信息】内自行及时维护。
三、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与校对
(一)采集对象:所有尚未采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的在籍生
(二)采集时间:2023年5月6日前
(三)采集流程:具体采集方式及流程另行通知
(四)图像校对:请已采集学历照片的学生登录“学院平台”及“学信网”,核查学历照片是否有误。
(五)身份核验:请各学习中心及时依据核验未通过名单备注的具体要求,尽快通知并指导相关学生开展核验工作。
对于反馈身份核验未通过的学生,请各学习中心一一与学生本人核对确认,在03月31日前反馈确认结果。凡因学习中心未能及时通知学生或学生未按时完成身份核验(含图像采集)而出现无法查询学籍、无法注册学历的,后果由学习中心和学生分别承担。
四、学籍异动工作安排
(一)本学期学籍异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03月19日为本学期学生第一次学籍异动的申请工作时间(以收到材料为准)。
2023年04月01日至2023年04月09日为2023春季学期学生第二次学籍异动申请工作时间(以收到材料为准),逾期将停止异动审核。
(二)学籍异动注意事项:
对于申请学籍异动的学生,须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请各学习中心在平台上提交“学生学籍变动”、“退学”申请,并将申请表原件及相关材料寄至学院;
请各学习中心在2023年03月19日前提交学生的学籍变动申请,以便统一调整本学期所选课程。对于2023年04月01日至2023年04月09日期间提交学籍变动材料并审核通过的学生,可酌情调整本学期所选课程;逾期未提交材料者,审核不予通过。
五、学籍清理工作
(一)以下批次学生将于2023年3月超过最长学习期限:2016春入学的高起本、2018春专升本、2019春高起专层次在籍学生。
对于超最长学习期限的学生除了在平台进行通知反馈以外,提交延学申请材料后务必与教务中心复核确认,以保证平台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
(二)以下批次学生将于2023年7月超过最长学习期限:2016秋入学的高起本、2018秋专升本、2019秋高起专层次在籍学生。
请临近超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完成学业(本科学生须通过课程统考),并通过学信网身份核验,以免影响正常毕业学历注册。
(三)对于已提交延学申请满一年尚未完成学业的学生,本学期将反馈清理名单到各学习中心,届时将办理学信网学籍清退。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于洪涛老师 电话:010-58804899
邮箱:yuhongtao@bnu.edu.cn
邮政编码:102206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满井路北京师范大学新校区西区北门教学综合楼三层369室
特此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网络教育教务中心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