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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上半年学位申请与办理的通知

作者:网络教育教务中心  

师继网学[2023] 11号
各学习中心老师、各位同学: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关于申请及授予学士学位(成人教育)工作的通知内容,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生2023年上半年学位申请与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完成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经审核准予毕业。
2、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考试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 75分(含)以上。
3、学位论文成绩在“良好”(含)以上。
4、申请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须参加并通过学院组织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 或者拥有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合格证书(含)以上(2019年1月1日后取得);或者2018年9月1日后取得“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大学英语 B》”成绩 85 分(含)以上的网络教育学生。
5、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考试(考查)中无作弊行为。
6、学生在学期间未受到学校或工作单位“记过”(含)以上处分。
7、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累计重修或补考不超过2门次,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累计重修或补考不超过1门次。
二、学士学位申请对象
1、应届毕业生(2301届)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
2、往届毕业生(2201、2207届)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
三、学士学位的申请与办理流程
1、教务系统已经初步筛出加权平均成绩和论文成绩合格的学生,请各学习中心于2023年3月13日前从预审合格的名单中选出英语成绩合格的学生,并进行确认(请登录http://www.sne.bnu.edu.cn/或http://www.bnude.cn,进入教务管理→毕业管理→学位预审确认→选择学位类型→选择框中标识预审确认),所有学习中心预审确认的学生,教务系统将复审其英语成绩、重修或补考门次是否合格。
2、2023年3月27日之前学院反馈复核结果。
3、请学习中心老师按复核终审名单通知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到学习中心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此表用于存档,请务必按要求认真填写)。
填写说明: 个人填写“学习形式”一栏填写“业余”;“院系填写”处由所属学习中心填写相应的成绩,“专业课平均成绩”填写加权平均成绩;工作单位填写“在工作单位的政治思想表现”一栏填写相应的审核意见(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属学习中心在“在校期间表现”中填写相应的审核意见(须负责人签字)。
4、为保证学位申请工作顺利进行,各学习中心务必于2023年4月10日之前将所有学位申请材料上报学院网络教育教务中心(请学习中心高度重视,认真审核并及时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无法办理),上报材料如下:
⑴ 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必须双面打印,填写时须用黑色签字笔,并且不得有涂抹);
⑵ 参加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的,拥有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合格证书(含)及以上的,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学习中心审核签字);取得“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大学英语 B》”成绩 85 分(含)以上的,需要提供教务平台成绩截图一份(需学习中心审核签字);
⑶ 毕业生成绩单复印件(双面复印)一份
⑷ 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⑸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每位学生的学士学位申请材料用公文夹固定好并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复印件将不再退还。
5、学院整理核查学习中心上交申请材料,然后报送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审查。
6、教务部(研究生院)审查确定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后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7、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北京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士学位申请者审批授予后发放。
四、申请材料寄送地址
102206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满井路北京师范大学新校区西区北门教学综合楼三层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368室
冯老师或陈老师收   电话010-58806792


附:
学士学位申请表.doc》(双面打印)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网络教育教务中心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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