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教育学习过程考核并记入最终成绩的通知
作者:网络教育教学中心
师继网教[2023] 12 号
各学习中心、各位网络教育学生:
为适应远程教育学生的学习特点,更好的发挥学生自主学习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202303学期继续实施学习过程的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基本要求
1、考核课程:参与学习过程考核的课程共计49门,详见附件1,该49门课程的所有选课学生(正考及重修)都在考核范围以内;
2、考核时间段:自课程资源开放至2023年7月15日,以本时间段内统计的学习过程数据为准核算成绩;
3、成绩占比:期末“学习过程”与“课程作业”两部分成绩合并记为 “平时成绩”,最终按教学计划内设定比例记入课程总成绩。学习过程成绩含三个部分,均以百分制记分,各项占平时成绩比例,详见附件1。
二、日常学习过程数据统计内容
1、学习时长:学生进入视频课件学习后,系统将开始记时,每隔15分钟学生须点击确认后,方能进行在线学习时间累加,如不点击确认则学习时间计时停止。
2、学习课件个数:以课程列表中的每个视频课件的点播情况为记数依据,每个视频课件学习时间大于5分钟才记录有效学习课件个数,同一视频课件重复播放多次时不累计。
3、BBS交互情况:学生在课程的BBS模块中就与课程相关的话题或热点问题进行主题发贴或回贴。学院将以课程为单位分别对所有学生的发贴、回贴进行日常监控及数量统计,并对发贴的内容进行审核管理。
除以上数据外,学院还对学生登录平台的次数、在线总时长等学生总体学习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学生及学习中心可以在平台查询相关数据。
三、成绩核算原则
1、在线学习时长记入成绩的评分原则
在线学习时长占课程总学时的比例在60%及以上的记100分;在50%(含)-60%之间记80分 ;在40%(含)-50%之间记60分;少于40%的不记分。
2、学习课件个数记入成绩的评分原则
学习课件个数占课程总课件数的比例在60%及以上的记100分;在50%(含)-60%之间记80分 ;在40%(含)-50%之间记60分;少于40%的不记分。
3、课程BBS交互记入成绩的评分原则
学院将对课程BBS交互模块中学生参与的发贴、回贴的数量及内容进行综合性评价。一个发贴20分;一个回贴15分。BBS交互部分记分最高值为100分。发贴、回贴的内容须与课程及学习内容相关、积极、健康,无关内容学院可视情况将进行删除,不记分或扣分。
在线学习时长及学习课件个数评分原则 | 课程BBS交互评分原则 | ||
学习时长或个数完成比例 | 记入分数 | 发贴 | 回贴 |
≥ 60% | 100分 | 一个发贴20分 | 一个回贴15分 |
50%(含)- 60% | 80分 | ||
40%(含)- 50% | 60分 | ||
< 40% | 0分 |
四、学习中心及学生监控及查询
学院为方便学习中心及学生监控及查询学习过程数据,已在平台开放了相应的功能模块。具体操作请见附件2。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二零二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