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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网络教育2023年夏季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历继续教育中心  


师继网数【2023】24号

各学习中心: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关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规定和要求,我院即日起展开2023年夏季毕业的各项工作。为确保毕业生学历证书发放及电子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要求及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对象
1、专升本:2020级秋季各专业、2021级春季(提前毕业)各专业;
2、高起专:往届遗留未毕业但本届符合毕业条件的;
3、高起本:往届遗留未毕业但本届符合毕业条件的。
二、审核条件
1、毕业初审基本条件:
(1)满足规定的最短修业年限;
(2)专升本层次前置学历验证合格;
(3)当前所修学分≥规定总学分-毕业论文学分。
2、毕业终审条件:
(1)满足规定的修业年限;
(2)满足规定的毕业总学分;
(3)满足规定的专业必修课学分;
(4)毕业论文合格;
(5)统考通过(专升本和高起本)。
三、操作事项及要求
1、及时查看初审名单:
请登录平台,在“毕业管理”——“毕业初审结果查询”中,查看本中心的初审名单。
提示:如果对当前学分有异议的,请先自行在“教务管理”—“考试管理”—“学生学分查询”中查看是否为计划内课程(已作标识),如为计划外课程,则无法计算在当前总学分内。该功能可以进行批量查询,点击学生学号则会显示历次课程成绩及学分。
2、前置学历核查及信息核对:
通知学生请尽快上网核对个人学籍卡上的关键信息,完成学生前置学历核查及各项关键信息核对工作,本届毕业生信息如有问题,请于5月20日前联系于洪涛老师(010—58804899),咨询勘误事宜。
3、电子照片采集:
所有涉及本次毕业且至今尚未完成电子照片采集的学生,请务必在5月21日前完成采集。未按期完成电子照片采集的学生,毕业数据无法在教育部网站进行学历注册(即不能毕业)。
请务必仔细核对“毕业初审结果查询”中“电子照片”项显示为“”的学生,并及时通知学生务必在5月21日之前通过中国图片社的“高校图像信息采集”小程序进行电子照片采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通知
重要提示:
(1)“学籍状态”为“在籍”且“采集情况”显示为“未上传”、“已上传”、“需重新上传”、“已重新上传”的学生,均需通过手机小程序完成电子照片采集。
(2)小程序采集照片时,一定要选择“集中采集”,每个备案批次特征码不同,请学生登录 www.bnude.cn,“在线学习--电子照片采集情况查询”功能处查看自己的特征码。
4、指导学生填写“自我鉴定”:
通知学生登录平台后,在“教务管理”中认真填写“学生的自我鉴定”项的内容,于5月22日前提交。注意:自我鉴定内容会写入毕业生登记表中,非常重要,请学生重视,认真填写
四、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4月11日-6月18日:
(1)学习中心和通过毕业初审的学生在平台完成数据核对
(2)毕业学分核对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照片采集、通过身份核验和学生关键信息变更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交
(4)初审通过学生平台提交“学生的自我鉴定”
(5)各学习中心核对学费以及照片扫描费等相关费用
6月19日—6月25日:发布终审名单,学习中心最后确认
7月上旬:完成毕业数据上报工作
7-9月(具体日期待定):(1)制作毕业证书
(2)完成各项费用核对工作,发放证书及档案
毕业的各项工作环环相扣,为确保上述工作能如期完成,请各学习中心务必根据总体工作安排,提前做好学习中心的各项毕业工作,争取准确、及时地完成毕业数据上报工作。
五、联系方式
1、毕业审核
陈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6792    E-mail: chenguixia@bnu.edu.cn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满井路北京师范大学新校区西区北门教学综合楼三层368   邮编:102206
2、学籍关键信息变动、前置学历信息变动、前置学历审核、身份核验
于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4899   E-mail: yuhongtao@bnu.edu.cn
3、学分检查、成绩查询、照片采集
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1762   E-mail: zhangjing88@bnu.edu.cn
4、统考通过状态查询
武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8925   E-mail: wuwenke@bnu.edu.cn
5、毕业相关费用核对
学费: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6378   E-mail: 11312021106@bnu.edu.cn
照片扫描费: 于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4899  E-mail: yuhongtao@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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