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03学期网络教育学籍清理的通知
作者:学历继续教育中心
师继网学[2023] 20 号
各学习中心: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即日起将202303学期网络教育学籍清理名单予以公示,凡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申请未通过的学生,将限制平台登录权限,公示期满后,将办理学信网学籍退学手续,学籍注销后将无法恢复,具体通知如下:
1.各学习中心需做好查询、通知、申请反馈和数据确认工作。请逐一通知到学生本人,并在超修业年限学生管理功能中标注反馈落实情况。超最长学习期限的学生名单详见网络教育平台(在线学习—超修业年限学生管理)。
2.清退学籍学生名单公示期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6月20日。
3.公示期间,如有继续学习意愿的学生,且高起本层次已修学分达到130学分(含),或高起专、专升本层次达到60学分(含)以上者,可联系学习中心提交超期继续学习申请。
4.公示期满后,对于未提交超期继续学习申请、且在清退学籍公示名单中的学生,将办理网络教育平台和教育部学信网的退学手续,学籍注销后将无法恢复。
5.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超出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学籍处理办法》,每学期进行一次超最长学习期限学籍清理。请各中心提前预警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如有疑问可联系:
于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4899;邮箱:yuhongtao@bnu.edu.cn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满井路北京师范大学新校区西区北门教学综合楼三层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超出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学籍处理办法.docx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学历继续教育中心
2023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