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下半年学位申请与办理的通知
作者:学历继续教育中心
师继网学[2023]46号
各学习中心老师、各位同学: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关于申请及授予学士学位(成人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生2023年下半年学位申请与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完成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经审核准予毕业。
2、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考试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 75分(含)以上。
3、论文成绩在“良好”(含)以上。
4、申请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须参加并通过学院组织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或者拥有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合格证书(含)以上(2019年1月1日后取得);或者2018年9月1日后取得“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大学英语 B》”成绩 85 分(含)以上的网络教育学生。
5、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考试(考查)中无作弊行为。
6、学生在学期间未受到学校或工作单位“记过”(含)以上处分。
7、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累计重修或补考不超过2门次,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累计重修或补考不超过1门次。
二、学士学位申请对象
1、应届毕业生(2307届)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
2、往届毕业生(2301届、2207届)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
三、学士学位申请与办理流程
1、请各学习中心于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教务系统预审合格名单的核对与确认(请登录http://web.bnude.cn或http://www.bnude.cn,进入教务管理→毕业管理→学位预审结果确认→选择学位类型→选择框中标识预审确认),所有经学习中心预审确认的名单,教务系统将再次复审。
2、学院于2023年9月26日之前反馈复核终审结果。
3、请各学习中心老师按复核终审名单通知学生于10月15日前完成《学士学位申请表》的填写,具体填写说明如下:
(1)个人填写:由学生本人填写基本信息,“学习形式”一栏填写“业余”,所属学习中心负责审核学生填写的内容。
(2)教学点填写:由所属学习中心填写相应的成绩,学位外语考试 “考试语种”一栏填写“英语”;考试时间和考试成绩填写要一致,如果学生英语水平多项符合条件,按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统考大学英语B成绩的顺序选其一填写;“专业课平均成绩”按成绩单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填写。
(3)工作单位填写:“在工作单位的政治思想表现”一栏填写相应的审核意见(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在校期间表现:由所属学习中心填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表现,须负责人签字,不盖章。
4、学习中心须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所有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学院学历继续教育中心(逾期将不予办理),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⑴ 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须双面打印,填写时须用黑色签字笔,不得有涂抹);
⑵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⑶ 参加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的,拥有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合格证书(含)及以上的,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学习中心审核签字);取得“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大学英语 B》”成绩 85 分(含)以上的,需提供教务平台成绩截图一份(需学习中心审核签字);
⑷ 毕业生成绩单复印件(双面复印)一份;
⑸ 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注:每位学生的学士学位申请材料放一起用曲别针夹好,并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复印件将不再退还。
5、学院将整理核查后的学位申请材料报送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审查。
6、教务部(研究生院)审查确定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后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7、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北京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士学位申请者审批授予后制作并发放。
四、申请材料寄送
收件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满井路北京师范大学新校区西区北门教学综合楼三层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368室(邮编102206)
收件人:陈老师(电话010-58806792)
附:
(双面打印)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