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学历电子照片采集的通知
作者:学历继续教育中心师继学【2024】21号
各学习中心(教学点)、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对学历学位证书制作及学历学位电子注册的要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照片由中国图片社图像信息采集中心统一采集。采集的照片将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系统,以及用于我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制作。未按要求参加照片采集者,无法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无法制作毕业证书。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安排
(一)采集对象
尚未采集照片的已电子注册有正式学籍的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在籍学生。
是否需要采集查询办法:
1.学生页面:在线学习-电子照片采集情况查询,【采集情况】为“未上传”“已上传”“需重新上传”“已重新上传”的四类学生,需要采集。
2.学习中心(教学点)页面:在线学习-学生电子照片采集,查询条件:学籍状态【在籍】,照片扫描批次【0000-00-00】,其余选择全部,筛选出来的均需要采集。
(二)采集时间
即日起——2024年5月13日前完成电子照片采集,5月底左右,学生可在学院学历继续教育平台查询学籍卡照片。
二、采集码、特征码获取方式
1.采集码:参考“图像采集码获取流程”(详见附件1)
2.特征码:yqmj6x
三、照片采集方式
学生通过中国图片社的“高校图像信息采集”小程序自行进行电子照片采集。
1.小程序获取路径
(1)微信——小程序——查找“高校图像信息采集”
(2)长按图片二维码识别
2.采集操作流程
“图像信息采集小程序采集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采集类型默认是“集中采集”,无需点击支付页面中的“去编辑”填写收件地址信息。
3.费用标准
20元/人。由学生直接向中国图片社实时支付。
四、注意事项
1.自2020年9月起,未完成电子照片采集的学生,无法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无法制作毕业证书;
2.在进行电子照片采集前,请提前准备好个人身份证;
3.关于“照片扫描批次”筛选项:
(1)标注为0000-00-00:表示截止到当前还未进行电子照片采集;
(2)标注为其它批次的,表示已经完成电子照片采集程序。
重要提示:除当前“采集情况”为“已采集”的学生外,其它状态的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照片采集,以免影响学历电子注册。
如有问题请与张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10-58807253。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