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09学期网络教育相关专业实习的通知
作者:学历继续教育中心师继学 [2024] 46 号
各网络教育学习中心、相关学生: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及选课数据统计,本学期有汉语言文学、电子商务、工商管理、教育管理、学前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网络教育专业学生参加“专业实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及要求
从2024年9月12日起启动专业实习工作,各学习中心、学生务必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落实好专业实习各项事宜,并按时提交各类反馈文档,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习中心从9月12日开始组织本中心的学生参加专业实习(6周),学生务必于10月24日前完成实习工作。
2、参加专业实习的学生需要将手写《实习报告》《实习登记表》《实习成绩评分表》以电子版(扫描、拍照等)压缩包方式上传至平台,截止提交时间为11月5日。
3、各学习中心须于11月20日前登录平台完成实习报告打分与实习成绩录入工作,逾期将无法录入。
二、相关资源下载
学习中心管理员请登录学院学历继续教育平台,进入资源中心→课程资源,在搜索课程处输入课程代码→点击确定,即可查询下载相关资源。
学生登录学院学历继续教育平台,进入在线学习→我的课程,按下述课程代码选择后,进入学习资料栏目,即可查询下载相关资源。
专业实习及教育调查下载资源: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0331 | 汉语言文学专业实习 |
0334 | 电子商务专业实习 |
0340 | 工商管理专业实习 |
0415 | 教育管理专业实习 |
0416 | 学前教育专业实习 |
0420 |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实习 |
三、提交方式
登录学院平台-在线学习-进入所学课程(实习)-左侧导航栏“课程考试”-“开放式考试”,以附件的形式上传所需文件(注意:压缩包文件应小于50兆,上传后需确保能正常下载与打开)。
各学习中心若有关于专业实习相关问题可联系荣老师进行咨询。 (电话:010-58805919 邮箱:rongjia@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2024年9月12日